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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股票期货配资公司 博杰股份: 关于提前赎回“博杰转债“的公告

杭州股票期货配资公司 博杰股份: 关于提前赎回“博杰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博杰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转股的“博杰转债”,将被按照 100.70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特提醒“博杰转 债”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博杰转债”如存在被质 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 赎回的情形。 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 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4 号)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526.0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2,600.00 万元。本次可转债向公司 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 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的余额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1254 号”文同意,公司 52,600.00 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杰转债”,债 券代码“127051”。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2 年 5 月 23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 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62.17 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3 日。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根据《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 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2.17 元/股调整为 61.8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1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博杰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 的 309,34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88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为 296,840 股,离 职人员限制性股票为 12,500 股,回购价格为 49.68 元/股。   公司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 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139,688,259 股调 整为 139,378,919 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61.82 元/股调整 为 61.85 元/股。博杰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开始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 博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披露的 2022 年 度业绩预告数据,公司结合目前的经营情况,认为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未能达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 未解除限售的 256,71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 股,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为 68,160 股。回购价格为 49.68 元/股。   公司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 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139,380,788 股调 整为 139,124,078 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61.85 元/股调整 为 61.87 元/股。博杰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开始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发布的 《关于博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披露的 2023 年度业绩预 告数据,公司结合目前的经营情况,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未能达到《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同意回购注销剩余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 的 188,55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9.68 元/股。        公司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139,128,466 股1调 整为 138,939,916 股。回购注销完成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 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博杰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61.87 元/股调整为 61.89 元/股。“博杰转债”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博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        (五)可转债转股价格下修情况 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截止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为 139,128,466 股。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向下修正“博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26.82 元/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25.67 元/股。根据《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博杰转债”转 股价格应不低于 26.82 元/股。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根据《珠 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董事 会同意将“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1.89 元/股向下修正为 26.82 元/股。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8 月 1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博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博杰转债”赎回情况   (一)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2 月 2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博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人民币 26.82 元/股)的 130% (即人民币 34.866 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2025 年 3 月 13 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博杰转债”的议案》, 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决定行使“博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博杰 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70 元 /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本付息期起息日(2024 年 11 月 17 日)起至本计息年 度赎回日(2025 年 4 月 25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 IA=Bt×i×t/365=100×1.6%×159/365≈0.70 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70=100.70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 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4 日)收市后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博 杰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4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博杰转债”。本次 赎回完成后,“博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月 7 日为赎回款到达“博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日,届时“博杰转债”赎回 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博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博杰转债”的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19925535381   联系人:黄璨、张王均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博杰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博杰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博杰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 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 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 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 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 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 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风险提示   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博杰转债”,将被按 照 100.70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特提醒“博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 股。本次赎回完成后,“博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投资者持有的“博杰转债” 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 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本次“博杰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 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 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博 杰转债”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 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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